为贯彻落实教育党委、市教委《关于本市教育系统开展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委、市审计局制定的关于《上海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办法》的规定和教育党委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是:党委领导,组织部负责,审计处实施,纪委、监察室参加,由分管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组织部部长、审计处处长为组员,具体负责学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审计处负责。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
1、讨论制定学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年度计划,报校党委批准后实施;
2、交流、沟通学校《关于本市教育系统开展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实施的情况,专题研究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案和办法,报校党委批准后实施;
3、组织学习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制度、办法等,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修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文件、制度、和办法。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时间定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另外,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可以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分管校领导召集和主持。
纪委、监察室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组 织 部
审 计 处
2002年8月
附:联席会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1、组织部工作职责
⑴、负责提出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名单,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商定;
⑵、利用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被审计的处级领导干部的调任、免职、辞职、解聘、退休等提出处理意见。
2、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
⑴、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查处;
⑵、利用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学校处级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
3、审计处工作职责
⑴、根据联席会议商定并经党委批准的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依法独立实施审计;
⑵、提交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⑶、负责对外审单位的审计质量实行监督;
⑷、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