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关于贯彻〈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高等学校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送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大学公共英语六级证书(其他语种应相当水平)或相应职称外语合格证书。
3、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4、公开发表的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等科研成果一篇(项)以上。
5、申报讲师和助理研究员职务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6、本科学历申报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需提供四门以上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成绩合格)。
7、思想政治、业务考核表
8、《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份。
9、申报者所任教课程的完整教案一本。
10、2寸报名照1张。
注:1、外语要求:大学六级;体育、艺术等或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教师可以考职称外语B级;外语教师考二外C级。
2、计算机要求:*1960.1.1(含)后出生,考3个模块(Word、Excel 、Network或Front Page2000选一);
*1953.1.1——1959.12.31间出生,考2个模块(Network或FrontPage2000 选一;Word
或Excel等选一);
*1952.12.31前出生,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