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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第二条 (目标)
第三条 (原则)
第四条 (适用范围)
第二章 管理组织
第五条 (组织领导)
第六条 (一级成本核算单位)
第七条 (成本信息管理中心)
第八条 (一级成本核算主要部门职责)
第九条 (二级成本核算单位)
第十条 (三级成本核算单位)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 (全成本核算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 (全成本核算信息管理责任单位)
第十三条 (全成本核算信息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信息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成本划定原则)
第四章 控制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全成本核算预算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全成本核算控制管理)
第十八条 (二级成本核算单位控制管理)
第十九条 (三级成本核算单位控制管理)
第五章 全成本核算管理评价
第二十条 (全成本核算管理评价原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全成本核算管理评价)
第二十二条 (二级全成本核算管理评价)
第二十三条 (三级全成本核算管理评价)
第六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四条 (责任制考核)
第二十五条 (职能部门及教辅部门考核管理)
第二十六条 (教学实体考核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三级成本核算单位考核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解释权)
第二十九条 (生效日期)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全成本核算效益指标
附件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全成本核算成本支出指标
附件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二级成本核算单位成本核算指标计算和评价方法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全成本核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树立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益、资源配置与有效利用相一致的观念,建立健全成本预算、成本控制、成本评价、成本责任考核的管理机制,以全成本核算推进管理改革,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扎实的管理基础。
第二条 (目标)
营造一个人人讲成本核算、事事求办事效益的良好环境,不断降低生均办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努力达到上海地区同类高校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原则)
根据合法性、合理性、受益性、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等原则,不断完善全成本核算经济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三级成本核算体制,有效地控制学校办学的固定成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第四条 (适用范围)
凡涉及学校所发生的固定成本、人工成本、教学科研成本、管理成本、后勤服务成本的管理,均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校产企业、后勤服务实体在校外进行的经营服务活动的成本管理,不属于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管理组织
第五条 (组织领导)
全成本核算管理是学校行政管理必不可少的管理内容,由校部直接领导,并按行政组织体制进行管理。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
学校实行全成本核算三级核算管理体制。
第六条 (一级成本核算单位)
学校为全成本核算一级成本核算单位。
学校成立全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小组,由主管校长担任组长。工作小组成员为资产管理处、财务处、人事处、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学生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校办、党办。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全面负责学校全成本核算指标的计划、控制、评价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制定二级核算指标和组织实施二级成本核算单位全成本核算管理工作的评价、考核工作。
3.负责制定全校全成本核算管理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七条 (成本信息管理中心)
为加强全成本核算信息管理,学校成立全成本核算信息管理中心。成本信息管理中心由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共同负责。
成本信息管理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收集、储存、提供三级成本核算信息。
第八条 (学校一级成本核算主要部门职责)
1.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成本核算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服务成本(含行政专项)的预算、控制、评价、考核工作,并提供固定成本指标信息。
2.财务处:负责组织学校的成本预算工作,负责按规定的指标提供财务信息。
3.人事处:负责学校人工成本的预算、控制、评价、考核工作。
4.教务处:负责学校除人工成本外的教学成本(含教学专项)和公共实验室、实训室使用管理成本(含维护成本)的预算、控制、评价、考核工作。
5.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提供实验实训资源利用信息。
6.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活动成本的预算、控制、评价、考核工作。
7.科研处:负责学校科研成本的预算、控制、评价、考核工作。
8.发展规划处:负责基建成本的预算、控制、评价、考核工作。
9.校办:负责学校行政管理成本的预算、控制、评价、考核工作。
10.党办:负责学校党群管理成本的预算、控制、评价、考核工作。
第九条 (二级核算单位)
学校全成本核算管理二级核算单位为各教学实体和公共服务实体,政工和行政职能部门为二级核算组织群体。
具有法人资格的后勤服务公司和校产企业不属于学校全成本核算的二级核算单位,其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
二级核算单位的主要任务是:
1.根据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全成本核算管理网络。
2.根据学校下达的二级核算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本部门预算、控制、评价、考核体系,责任落实到人。
3.教育和组织师生员工贯彻执行学校控制教学成本、管理成本、服务成本的规章制度,落实成本控制措施。
第十条 (三级核算单位)
三级核算单位是学校全成本核算的基层单位,分为独立核算基层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两类。
1.凡二级核算单位中具有独立场所、独立功能,且可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附属机构,均为学校全成本核算基层单位。其主要任务是:
(1) 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
(2)根据一、二级核算单位下达的全成本控制指标,落实控制成本的管理措施。
(3)贯彻落实学校控制教学成本、管理成本、服务成本的规章制度。
2.凡总投入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单套教学类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和实验、实训室新建、扩建项目,以及一次性投入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行政类设备购置或工程项目均应执行三级成本核算管理规定。学校指定的项目设计、实施单位,或实施项目动议单位,应为项目执行单位。项目执行单位负责人为项目执行人。其成本核算管理的职责是:
1.明确项目的效益目标;
2.明确项目的成本核算与控制措施;
3.明确项目成本控制评价、效益评价指标。项目完成后,书面报送项目评价报告。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 (全成本核算指标体系)
建立健全全成本核算指标体系,是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评价和考核的基础。学校成本核算指标的确定,要兼顾教育部门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学校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操作程序,要兼顾学校事业性管理的特点和学校准市场化、准企业化运行的规律。学校全成本核算指标体系分为收益指标和成本支出指标两大部分。
1.学校的一级成本核算指标体系,由全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小组制定方案,报校部批准后执行。
学校全成本核算收益指标,原则上应以各种经济收入为标准。非经济收入指标作为成本核算分析的参照指标(详见附件1)。
学校全成本核算支出一级成本核算指标,以各类固定成本核算指标和变动成本核算指标组成(详见附件2)。固定成本核算指标值以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值为依据;变动成本核算指标值以各类直接和间接的实际支出数额为计算基准。
2.各教学、服务实体的二级成本核算指标体系按下列原则确定:
(1) 保持与学校全成本核算一级成本核算指标的一致性;
(2) 建立健全全成本模拟核算指标体系,重点以可控制成本指标建立责任成本管理模式。
二级成本核算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
3.实行三级成本核算的基层单位的成本核算指标按下列原则确定:
(1)由所在的二级成本核算单位,参照学校的一、二级成本核算指标体系制定。学校单列管理的独立成本核算基层单位的成本核算指标由学校直接管理的职能部门制定。
(2)根据基层单位的功能,确定相应的成本收益指标、成本支出核算指标。
4.项目成本核算指标,由该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分工按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全成本核算信息管理责任单位)
1.学校全成本核算信息管理,按成本指标的类别分别由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并纳入部门职责。
固定成本:资产管理处;
人工成本(人员经费):人事处;
管理成本:财务处(含党办、校办、学生处及各实体);
教学成本: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
科研成本:科研处;
后勤服务成本:资产管理处。
2.项目成本核算信息管理,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 (全成本核算信息管理要求)
全成本核算信息管理,是全成本核算管理的基础工作。
1.全成本核算信息管理中心,按照校部确定的全成本核算指标体系,制定信息管理技术标准。
2.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指标信息范围制定信息收集、信息记录、信息储存的操作规范。
3.责任单位负责将已整理的信息分别反馈至信息管理中心和二级成本核算单位,必要时应反馈至三级成本核算基层单位。
4.信息管理中心应按户(一、二、三级核算单位)、按指标建立台帐。
第十四条 (信息管理有关规定)
全成本核算信息标准,除各类指标信息标准和指标值计算标准外,下列信息标准应予以统一:
1.信息收集时间范围:上年12月21日至本年12月20日。
2.年均全日制学生人数:(春季开学的注册学生数 + 秋季开学的注册学生数)÷ 2 。
3.成教学生核算人数:全日制学生人数+其他学制学生人数÷3。
成本信息统计的成教学生人数应是成教学院独立办学的注册学生人数。
第十五条 (成本划定原则)
各部门使用的直接划入该部门的成本支出;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公共使用的经费,按人均或生均的分摊原则划入成本支出范围。
二、三级成本核算单位公共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及设备等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的后勤服务成本分别按人均、生均,或使用面积分摊。
具体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控制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全成本核算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学校全成本核算管理的重要环节。
1.学校全成本核算预算管理,由财务处按照市教委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2.各有关职能部门,以及二、三级核算单位应按照财务处的部署,认真做好学校各类成本预算和本核算单位成本预算工作。
3.项目成本预算应有立项方案。无立项方案的项目,不列入下年预算范围。
第十七条 (学校全成本核算控制管理)
一级成本核算控制管理是学校全成本核算管理的核心。要坚持“以小见大、以精见强”的办校方针,继承和发扬艰苦创业、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贯彻求真务实、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局部到位的基本原则,控制成本支出。各类成本的控制管理部门按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1.重点解决发展瓶颈,不断扩大办学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闲置资源。
2.严格控制房地产投入,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目标,确定适度规模和边际固定成本。
3.严格教学、行政类专项立项制度,严格控制专项投入。
4.加快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降低生均服务成本。
5.加快人事用工制度改革,严格控制主体编制,降低生均人工成本,提高人均收入水平。
6.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科研效益,降低科研成本。
7.完善和健全成本核算机制,强化节水、节电、节能、节耗措施,降低可控制成本生均支出。
第十八条 (二级成本核算单位控制管理)
二级成本核算重点是变动成本过程控制管理。
1.认真执行实体设备设施与实体功能和实体的实际需要相一致的原则,不搞大、洋、全。
2.认真做好本实体的预算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本实体的成本核算管理规范,落实可控成本的降本、降耗措施。
4.不断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提高效益。
5.重视成本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自我评价工作。
第十九条 (三级成本核算单位控制管理)
具有独立成本核算功能的三级成本核算单位控制管理参照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项目执行部门的成本核算控制管理要点如下:
1.认真编制项目任务书,效益指标明确,内容完整,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具体,项目评价指标可操作。
2.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
3.确保项目达到效益目标。
4.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
5.项目完成后,如实作出书面评价。
第五章 全成本核算管理评价
第二十条 (全成本核算管理评价原则)
1.全成本核算管理因各单位管理活动的多样性,一般采取纵向比较的原则,即同一单位的历年比较。
2.全成本核算管理的经济指标,一般应以生均收益(或人均收益)和生均支出(或人均支出)的指标值作纵向比较。
3.鉴于学校教育事业的多样性,成本核算单位的层次性,评价指标亦包括非经济性的定量、定性指标。
4.相似类型实体全成本核算管理横向比较,一般采用定性指标进行评价,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全成本核算管理评价)
全校性的全成本核算管理的评价应由全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小组报送评价报告,原则上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校各种收入总额和各种支出总额的比照;
2.各类生均固定成本、生均变动成本的历史比照;
3.预算与决算一致性分析;
4.专项经费使用效果分析;
5.全校性成本核算组织管理、信息管理、控制管理的综合分析与评价;
6.其他非经济类收益指标投入与收益分析。
第二十二条 (二级全成本核算管理评价)
二级全成本核算管理评价实行双重评价。一是二级成本核算单位作出自我评价,二是由学校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小组进行评价。二级全成本核算管理评价分为模拟成本核算评价和可控制变动成本评价两类。
模拟成本核算评价内容同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全成本核算管理小组进行评价。可控制变动成本评价主要为办学直接成本:人工成本、实验实训成本、学生管理成本、招生就业成本,实体管理费、办公费、自留基金等,以及相应的收益指标值的历史对照分析。各学院每年1月份应对上年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作自我评价。
第二十三条 (三级全成本核算管理评价)
三级全成本核算管理评价工作,应由其所在二级全成本核算单位组织实施。学校直接管理的三级成本核算管理单位的评价工作,由学校全成本核算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各项目执行部门的成本核算管理评价由相应的行政职能部门制定评价标准和组织评价工作。
第六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四条 (责任制考核)
学校全成本核算管理的各项工作,均纳入部门职责范围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列为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全成本核算管理中作出显著成绩者,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违反规定造成一定后果者,按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财产物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职能部门及教辅部门考核管理)
按管理成本、服务成本、设备成本予以定性评价。优良者予以奖励,差劣者予以扣发年终奖金,主要负责人和责任者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 (教学实体的考核管理)
教学实体的考核管理方案原则如下:
1.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含服务成本)、固定成本均与教学量挂钩,折算成生均成本。
2.成本效益指标和成本支出指标,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办法,制定评定标准。
3.考核与经济收益挂钩。具体考核评比方案由全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小组制定。
第二十七条 (三级成本核算单位的考核管理)
三级成本核算单位考核管理按照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属项目成本核算范围的,考核为最差的项目执行部门,停止该部门项目执行资格一年,项目执行人按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财产物资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解释权)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资产管理处、财务处。
第二十九条 (生效日期)
本管理办法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试行。
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全成本核算成本效益指标
一.经济收入指标
1.注册全日制大学、大专学生学费收入;
2.成教全日制学生学费收入;
3.全日制中专学生学费收入;
4.考证办班收益;
5.校外科研项目经费收益(横向课题代购设备费用应另列);
6.培训办班收益;
7.学校资源置换收入;
8.闲散资源利用收入(房屋租赁费等);
9.后勤服务资源调节费收入;
10.其他收益。
抵充成本的扣率,招生咨询服务等专款专用的收入,均不属于经济收入指标统计范围。
二.规模效益指标
1.全日制本科学生注册人数(其中住宿人数)
2.全日制专科学生注册人数(其中住宿人数)
3.全日制中专学生注册人数(其中住宿人数)
4.全日制成人教育本科学生注册人数(其中住宿人数)
5.全日制成人教育专科学生注册人数(其中住宿人数)
6.成人教育本科学生注册人数
7.成人教育专科学生注册人数
8.各类培训办班人数
9.各类工种岗位考证培训人数
10.本年各层次学生招生人数
三.办学效益指标
1.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毕业人数(毕业率、就业率)
2.全日制大专生毕业人数(毕业率、就业率)
3.全日制中专生毕业人数(毕业率、就业率)
4.全日制成人教育毕业人数(毕业率)
5.成人教育本科生毕业人数(毕业率)
6.成人教育大专生毕业人数(毕业率)
7.各类培训办班结业人数(结业率)
8.各类工种岗位考证培训发证人数。
四.科研效益指标
1.本年各层次、各类科研项目数;
2.本年各类科研项目获奖数;
3.本年各类科研论文公开发表数;
4.本年各类教材、专著出版数。
五.教学效益指标
1.各科合格率(含教学考核等级评定);
2.重点专业建设;
3.精品课程建设。
六.资源效益指标
1.各类教室使用率;
2.各类实验室、室训室使用率;
3.房产资源闲置率;
4.各类阅览室开放率、使用率;
5.贵重仪器设备完好率;
6.会议活动场所使用率。
七.服务效益指标
1.校园环境满意率;
2.教学环境设施满意率;
3.生活服务满意率。
八.学校形象效益指标
1.学校报道见报次数;
2.简报、简讯上级有关部门录用篇数;
3.国家级、省部级获奖等级项目数;
4.外单位学习考察次数、规模;
5.上级领导来校调研情况;
6.普通高校各类评审评估等级。
附件3: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级成本核算单位成本核算指标计算与评价办法(试行)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全成本核算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特制订二级成本核算单位模拟成本核算指标。
一.成本效益指标
(一)经济收入指标
1.指标内容
(1)全日制学生学费收入,各学院按下列公式计算:
学院承担的教学总量 × 学校全日制学生学费总收入×K
学校总教学量
注:K为其他约定因素。
(2)其他培训办班收入按年度的实际收入计。
(3)校外科研项目收益及其他收益按年度的实际收益计。
2.指标值计算方法
人均收入(元)= 经济收入总额(元)
(核算单位年初人数+年底人数)÷2
3.指标值评价方法以2002年为基准,计算定基比,作纵向比较。
(二)规模效益指标
1.指标内容
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全成本核算成本效益指标》中规模效益指标。
2.指标值计算方法
按实计量。
3.评价方法
以2002年指标值为基准,计算定基比,作纵向比较。
(三)办学效益指标、(四)科研效益指标、(五)教学效益指标,指标内容均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全成本核算成本效益指标》中有关规定;指标值的计算方法和评价方法同(二)规模效益指标。
(六)资源效益指标
1.指标内容
(1)各类教室使用率;
(2)各类实验、实训室使用率;
(3)贵重仪器设备完好率。
体育部、图文信息中心均以管理场所使用率为效益指标。
2.指标值计算方法
(1)均按负有直接使用管理责任的资源为统计计算范围。
(2)均按每周36学时、每年1296学时(每学期18周为满负荷使用时间)。
(3)计算公式:
使用率(%)= 每年实际开放使用时间(含外单位借用) ×100%
1296学时
设备完好率(%)= 300天 - 设备故障停用天数 ×100%
每年300天
注:设备指单套(件)1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
3.指标值评价方法
以2002年为基准,计算定基比作纵向比较。
二.成本支出指标
(一)固定成本指标
1.指标内容
(1)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费:二级核算单位独立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费;
(2)教学设备成本折旧费:二级核算单位使用管理的仪器设备折旧费;
(3)公共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成本、教学设备成本、行政设备成本、图书成本分摊。
2.指标值计算
(1)二级成本核算单位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按《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全成本核算固定成本指标》规定的原值折算系数计算固定成本指标值。
(2)属公共使用固定资产的分摊成本,则按指标适用范围分别按学生数、员工数、使用学时数,乘以生均或人均、每学时的固定成本值。
每学时教室分摊成本= 教室使用面积×每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5% + 教室内固定资产原值×K
1296学时
注:K为各类仪器设备折旧系数。
图书馆人均分摊成本= 房屋及建筑物原值5% + 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K
(春季注册学生人数 + 秋季注册学生人数)÷2
3.评价方法
3类固定成本指标值相加,计算出生均(或人均)成本。并以2002年为基准,计算定基比。
(二)变动成本指标
1.指标内容
(1)人工成本:二级成本核算单位人员支出;
(2)科研成本:二级成本核算单位年度实际支出;
(3)办学直接成本:二级成本核算单位直接使用的招生就业经费、实验实训费、教学经常费直接使用的成本支出,以及应分摊的办学直接成本。
(4)学生管理成本、行政管理成本、后勤服务管理成本、党群管理成本、其他成本,均按办学直接成本计入。
2.指标值计算
直接使用成本总额,加应分摊成本总额,除以范围内学生人数。
3.评价方法
同固定成本指标评价方法。
三.模拟成本核算计算和评价原则
1.模拟成本核算计算方法,是以二级成本核算单位所使用的固定成本、变动成本,与分摊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实际数额相加,除以范围实际教学管理全日制学生人数。
2.以生均成本作历史比较,并同时评价成本效益指标增减 ,实行综合评价。
四.责任成本管理评价原则
1.评价、指标内容
只计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二级核算单位直接使用的成本,以及直接使用应分摊的成本指标,并折算成生均成本。
2.评价原则
同模拟成本评价原则。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五.其他
二级成本核算单位系项目执行部门的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