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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域名注册申请须知

1. 凡是已申请加入校园网,并获批准的院、系、处集体用户,均可依照本规则向网络信息中心申请注册域名。

2. 申请注册域名的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则对域名使用及管理的规定,具有相应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并指定一名合格的技术及管理联系人负责与网络信息中心联系。

3. 申请注册域名的用户,应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该表可向网络信息中心运行部索取。

4. 申请注册的域名的前三级分别为:CN、EDU、SHSPU,第四级用户单位名字段。完整的域名形式为;用户单位名字段.SHSPU.EDU.CN

5. 用户单位名字段的命名,采用如下规则:
1)用户单位名字段长度不超过10个字符,有效的字符是26个英文字母、数字字符和下划线。
2)用户单位名字段的命名以有意义为原则。一般用单位的英文或汉语拼音名称,若名称太长,则取其缩写形式。
3)单位名若发生重复,则加相应序号来区分,或由网络信息中心与用户协商决定。

6. 域名注册申请获得批准的用户,应根据《CERnet管理办法》、《CERnet安全管理协议》及《CERnet用户守则》加强对网络使用及安全的管理,严格遵守学校校园网管理的规定,并接受网络信息中心的管理及检查。违者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取消其域名。

7. 本规则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