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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组织实施双语教学课程改革的管理办法(jx)

  教务[2003]10号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组织实施双语教学课程改革的管理办法 (试 行 稿)    为落实教育部“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推动我校教学质量内涵建设,提升教学多元化、国际化的水平,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双语教学的要求和我校的实际,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特修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组织实施双语教学课程改革的管理办法(试行稿)。

一、双语教学的地位 

1.双语教学是我校教学改革、精品课程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2.双语教学是学校和学院对教学改革态度和教学能力提升的体现。 

 3.双语教学是教师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结合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反映。  4.双语教学的水平是对学院及教师考核的指标之一。

二、双语教学的等级设置及条件我校双语教学课程以星级为标志,最高为5级。每星级的设置条件如下,且以第一星级为基础立项条件。   

 1.使用外文教材。    课堂教学中使用的国内外出版社出版的外文教材、装订成册的系统外文资料,均被视为外文教材(申请者须提供外文教材样本,由教务处保管)。外文教材的使用率在50%以上。 

 2.用外文板书。    课堂授课或答疑用外文书写板书,外文板书率不低于60%。使用自己制作的外文电子课件,可视为外文板书。

  3.主要的授课内容、提问以及回答使用外语。   “主要”一词指的是课堂外语使用量占70%以上。由督导组人员随机听课,也可由督导组人员直接提问来评定。 

 4.学生的作业、试卷使用外语。    申请者需提供三次以上(含三次)作业和考生试卷。作业及试卷上不出现外文答题,以及选择题、判断题等题型的总量占70%以上的不视为作业、试卷使用外语。

  5.学生对本课程的双语教学满意率为80%以上。     由督导组人员通过学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调查统计后评定。

三、双语教学立项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并提供申请的依据和材料。表格可在校园网教务处专栏中下载。

  2.教学单位专业建设委员会审核认定,院长签署意见并同意。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审核,明确是否立项及等次。

  4.报主管校长签发项目书。

四、双语教学课程的资助办法 

1.教师每达到一颗星,可获得400元项目资助,由教务处下达并由教学单位管理。 

 2.教师申请的星级经批准,在学期结束考核认定后支付经费。

  3.一门课在第2次以后(含第2次)授课时,资助金额为第一次授课时的50%。

五、对双语教学课程的考核认定

  1.教师被批准立项启动双语教学后,需经以下监控程序,方可在学期课程教学结束时最后认定。监控程序包括: ⑴督导组人员随机听课二次以上,无不合格记录。 ⑵学期结束时学生意见调查,不满意率在30%以下。 ⑶该提交的材料验收合格。 

2.监控和考核认定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若有争议,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裁定。

六、其它规定 

1.教师申请双语教学星级,必须首先选择前述星级第1项,即:必须使用外文教材。

  2.外语教师开设非外语类课程被视为双语教学。 

 3.外籍教师不在本办法之列。 

 4.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