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帐务处理流程(cw)
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一、 出纳报销 1、经济业务发生时,财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和学校的预算对原始凭证、转帐凭证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进行审核。 2、财会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转帐凭证,运用正确的会计科目,制作内容完整、金额准确的记帐凭证,打印出的机制凭证须加盖审核人员印章。 3、将机制凭证与原始凭证核对无误后,由出纳人员报销。 4、支票有专人购买与保管,支票印签应分别保管。 5、出纳人员不得开具空白支票,经办人在领用支票时应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名。 6、每天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日报表清点库存现金,发生现金溢、损应查明原因,并向财务主管人员汇报,属责任性短缺应作赔偿。 7、月末银行帐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有未达帐,及时做出银行余额调节表。 8、出纳人员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二、 会计管理 1、会计科由专人复核后记帐,凭证制作的整个流转过程须在会计部内部处理。 2、记帐凭证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及时传递到装订部门,不得积压。 3、增设帐户、单位码须经财务主管同意后,有专人负责增减,并做好记录工作。 4、专人负责计算机的软件、硬件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5、每月核对应收、应付款帐户,经常清理,每月一小清,一年一大清,尽量减少应收、应付款的数额。 6、定期打印会计帐簿,对打印会计帐簿进行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归档。 7、会计档案管理按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8、收据、发票管理按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收费票据管理办法》执行。
财务处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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