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加强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规定
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重要工作,也是社会评价教育行风的重要方面,还是落实“三 个代表,,思想的重要载体。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关于加强对招生工作执法监察要求,确保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招生原则,杜绝可能出现的违纪行为,维护学校声誉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健全招生工作机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学校整个招生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必须选拔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 同志参加招生录取工作,校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上岗培训。 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重大问题须经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沦的原则,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并加强对招生重要环 节的监督和检查。 二、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操作程序 l、不准在招生工作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与学校制定的规则操作。 2、不准在招生工作中,未经学校许可向学生乱收费。 3、不准接受考生家长的钱物、宴请和向考生家长许愿。 4、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 5、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将非招生人员带入招生工作场所。 6、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不得擅自主张,须经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 7、录取工作结束前,不得泄露有关招生录取情况。 8、要加强对去外省、市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人员要服从当地招生办公室的安排,到指定地点住宿。在招生过程中, 要加强请示、汇报。招生结束后,须书面向校招生办公室报告录取情况。 9、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应加强对有关计算机以及相关信息、软盘IC卡等的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对自考科目的命 题、考试、阅卷等环节的保密措施;及时公布招生政策、计划、程序、纪律、录取结果、监督电话和接待地点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 舆论和纪检部门的监督。 10、认真做好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咨询工作。 三、严格招生管理、加大监督的力度 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举报违反招生纪律的情况,要及时调查;对确属违纪行为,必须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而录取的新生,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学籍,并追究有关录取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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