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报:
我校校企合作项目管理纳入规范化

    校企合作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必由之路,良好的制度保障,有利于项目的培育和发展。近年来,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在“校企合作,校社联携”的办学方针下,校企合作取得了良好效益。为了进一步利用好学校资源做大做强校企合作项目,经过充分调研、酝酿,近日,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施行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在校企合作管理方面做了深入探索,并在以下几方面加以强化:
    一是规范合作范围和条件。明确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学校重点实验室、实训室设置条件,提供的设备、技术达到较为先进的水平并具有持续提供同类产业先进技术信息的能力,提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平台。严禁占有学校资源量与其产学研项目效益明显不一致的合作方。
    二是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对合作项目的立项管理、合同管理、周期评估工作及终止时的审计和资产清理工作均明确了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三是规范管理程序和模式。将立项管理、合同管理、年度效益评价和周期评估工作、资产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纳入程序管理要素,对每一程序环节管理模式和责、权、利均建立相应办法和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