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修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二工大办[2006]156号

各学院(直属系)、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原《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财会类档案管理办法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档案 会计类 办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