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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工作

关于申请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有关程序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资格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中国公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一、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定的教师资格行政审批机构是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并委托授权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沪教委人(2001)29号),依法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和证书发放等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区县、委托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指导和监督。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受理本区县范围内的初级中学及其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工作。接受委托高校可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教师资格,并报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核准。
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的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近江苏路)
邮编:200052   电话:02162523031
网址: http://www.shehr.com.cn
E-mail: rencai@shehr.com.cn
二、申报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填表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请参见表格上的填表说明。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参见附表,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备注栏应注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已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的,请写明已取得过的资格种类和证书编号。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统一拍摄的数码照,另再提交两张数码照。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填表要求:1-3行由申请人本人填写,4-11行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警署)填写, 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等有关部门或学校或街道办事处(警署)公章。
(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
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7)
根据要求,提供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提供高校拟聘教师证明
以上(3)(4)(5)(7)项原件经认定机构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必要时,应认定机构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请认定程序:
(1)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领取表格材料,办理思想品德鉴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等;
(2)
 申请人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
(3)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发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4)
 申请人凭测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测试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写出审查意见;
(5)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专家审查意见等作出是否认定的决定,并将结论通知申请人;
(6)
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凭认定通知、身份证、缴费收据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认定,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收费
  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需要向申请人个人收取认定费用。对应届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不收取认定费,由行政专项拨款。
  收取认定费标准:
  认定费400元(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类课程考试费每门60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认定费等220元)(经财政局、物价局核定)。
   
证书工本费6元。
五、具体事项
1
、关于受理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领表时间:每年春季  31日~310日;秋季  91日~910日(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周日不受理。领表的同时统一拍摄数码照)。
提交申报材料时间:每年春季  311日~325日;秋季  911日~925日(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周日不受理)。
如有变化调整,以当年网上或媒体公布的受理申请时间为准。
2
、关于补修教育类课程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以及非全日制成人师范在学期间缺少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人员还须通过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类课程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科目: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
  申请高中及其以下教师资格人员考试科目: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教育方法概论
  报名时间:
  每年组织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及相关信息请于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留意中心网站(www.shehr.com.cn)及相关网站(www.21shte.net
咨询电话:02162523048
3
、关于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申请认定
  上海高校就读的应届师范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学生成绩单、毕业生体格检查表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向毕业后拟任教的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应届非师范毕业生还需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类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4
、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之一。有关测试的组织、方式、内容为:
  测试的组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各区(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及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分别组织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并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学科专家测评小组,每个测评小组一般为3-5名专家组成,负责对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测试,具体测试管理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测试方式和内容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测试主要通过笔试、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案设计能力。申请者需参加教育方法概论或高等教育方法概论课程考试,参加现场组织的教案设计。
  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教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教学实施,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等能力,讲解、提问、板书等技能技巧。申请者首先接受专家测评小组的面试试讲,然后回答专家提问。
5
、有关单位或学校可提供教育类课程以及教育教学能力辅导培训服务,需要者可查询相关网上信息。

摘自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http://www.shehr.com.cn/qual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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