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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关于增加2007年薪级工资的通知
近日接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根据沪人〔2007〕6号文精神,将对在2006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从2007年的1月起执行。目前人事处正在进行增资的调整工作,于6月5日发放到位,并补发5个月的各档薪级工资。 另:根据沪人〔2007〕6号文精神,从2006年7月起改革现行的工资结构,国家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构成(原国家工资由职务工资和工资津贴构成)。我校经过测算,已于2007年春节前,如期完成了新工资的套改及补发工作,对尚需作进一步核查的信息,核查证实后将予以更正。
人事处
2007.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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