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所、室)、中心:
市科委将启动2007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A、B类)及启明星跟踪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望有关部门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启明星计划分A、B类。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包括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所在企业须在2004年1月1日以前注册成立,非中央直属、非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申报。主要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中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围绕国家和上海的发展需求,在自然科学领域中开展的科研工作。
二、项目申报者在填写申请书前,必须仔细阅读
《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并按照
《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
项目申请者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三十五周岁);大学本科毕业,有五年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经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后,有二年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经历;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中有重要发现、发明或做出过重大贡献者,可不受学历、经历的限制。项目申请者首先要在“上海科技”网站
(http://www.stcsm.gov.cn)上在线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版)
(注:在线申报日期从4月2日至4月26日结束),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送交科研处审核盖章。
网上填报时,特征选“其他”,是否定向选“否”;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验收。启明星计划项目资助强度在10—15万元左右。
三、网上在线填报并提交成功后、并在线打印申请书。上报的书面材料中的签章应齐全,书面材料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为无效申请。
四、项目申请者于2007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送到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望项目申请者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有关项目申请的具体情况,可在“上海科技”网站上查询,也可来科研处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50217734。
科研处
200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