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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所、室)、中心:
     2008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0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转发如下:
 
 
200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
沪人(2008)第 32 号
沪科合(2008)第003 号
关于印发《200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进一步优化上海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上海市人事局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实施2008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0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
 
 
200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进一步优化上海自主创新发展环境,上海市人事局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实施2008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聘来本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2、在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3、来本市讲学或进行咨询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4、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留学人员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资助类别、重点及强度
    浦江计划资助类别分为四类:科研开发(A类)、科技创业(B类)、社会科学(C类)以及特殊急需人才(D类)。其中A和B类由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C和D类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2008年度资助重点为:节能减排、生命科学、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金融、港航、创意产业、文化艺术等。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浦江计划资助强度一般分为三类:一类为40至50万元(资助对象:同一单位且持有有效留学人员资格认定证书的3人(含)以上团队);二类为20至30万元;三类为5至10万元。
    三、注意事项
    1、年龄要求:本年度资助的留学人员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回国年限:本年度资助的A、C和D类人员一般应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沪工作;B类人员一般应在200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沪工作。
    3、每位留学人员限报一项且四个资助类别不得兼报。
    4、申报A类资助的人员一般应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工作2年(含)以上,且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每年在沪工作时间须在9个月(含)以上。
    5、申报B类资助的留学人员,其创办的企业必须完成相关注册手续且获得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6、申报C类资助的留学人员,凡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的,可不受职称限制。
    7、申报D类资助的留学人员,应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年度资助重点领域,且持有重要研究成果或拥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来沪自主创业或具有特殊专长。申报该类资助的留学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函(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申报资格。
   四、申请方式
    浦江计划项目申报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人员首先要通过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然后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或上海市人事局“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填报《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式五份),送交所在单位、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或区(县)人事局、科委审核盖章后,向受理窗口集中报送,其中A类申请须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统一报送。
    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五、受理时间
    1、留学人员浦江人才计划资格认定时间:3月11日至4月10日。
    2、课题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3月11日至4月10日。
    3、资格认定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六、联系方式
    1、申请受理窗口地址:商城路660号5楼,电话:68883080转551、552。
    2、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1)市人事局留学人员工作处,电话:24022588、24022583
    (2)市科委基础研究处,电话:23112524、23112530
    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留学人员均可提出申请。请各单位和有关区县人事局、科委认真组织择优申报。
 
    申报者必须先在“上海科技”网站或上海市人事局“21世纪人才网”在线填报《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并将在线打印后的文档连同附件材料(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和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一式六份,于2008年4月4日16时前送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请申报者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科研处联系电话:50217734。
 
 
 科研处
200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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