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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公告

紧急通知: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报的几点说明

紧急通知:
    现将最近公告的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报的几点说明,通知如下,望各位申请者仔细阅读,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科研处
2008.1.15
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报的几点说明
2008年1月14日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必须从网上下载最新版的《申请书》(2007年12月版本)。为了保证申请项目匿名通讯评审的顺利进行,全国社科规划办对《申请书》作了一些重要调整,填报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书》第二部分“课题论证”的填报内容必须和《活页》内容一致;
    2、《申请书》第二部分“课题论证”填报“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时,只填写成果形式、成果数量、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独著或合著等信息,不能填写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及单位、发表时间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背景资料的信息。
    例如:
    (1)论文2万字,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杂志;
    (2)专著(独著)30万字,上海人民出版社;
    (3)专著(合著)25万字,上海文艺出版社; 
    3、《申请书》第二部分”课题论证“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所填信息必须与《申请书》第三部分“完成项目研究的基础和保证”中“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的内容相符。上例中的相关成果在《申请书》第三部分中可以填报相关详细信息,如下:
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1)“XXXXXXXXXXXXX”论文2万字,张三复旦大学,《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12月;
    (2)《XXXXXXXX》30万字,张三  复旦大学,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年6月;
    (3)《XXXXXXXXXXXXX》(合著)25万字,张三 复旦大学、李四  上海大学,上海文艺出版社 200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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