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后勤服务公司文件
公司关于下发员工上岗佩戴服务标识牌的通知
各中心:
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下发员工上岗佩戴服务标识牌通知,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工大后勤服务公司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公司 佩戴 标识牌 通知
后勤服务公司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共印十五份)
通 知
各中心:
公司自从推行员工上岗佩带服务标识牌制度以来,做到了岗位与服务人员识别明显,有利于广大师生对我们后勤各项工作的监督及投诉的针对性、有利于落实公司各类奖惩制度,对公司总体服务质量满意率提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为了规范服务标识牌的使用,结合佩带服务标识牌与各岗位、场合的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调整:
1.公司明确规定统一着装上岗的岗位如:安保、保洁、绿化、维修、卫生所、餐饮的销售窗口、会务、招待所等人员必须佩带金属服务标识牌上岗(详见表)。
2.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岗位可视情况,选择佩带金属服务标识牌或者非金属服务标识牌均可。
3.金属服务标识牌佩带位置规定为左胸上方,非金属服务标识牌佩带位置规定为胸前上方。
4.严格执行有关佩带“服务标识牌”奖惩条例。
“服务标识牌”使用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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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心 |
岗 位 |
金属标识牌 |
可选择非金属标识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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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中心 |
各 餐 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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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管中心 |
保洁、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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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中心 |
安保、绿化、维修、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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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 |
会务、招待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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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中心 |
各 岗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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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所 |
医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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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管理员 |
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心主任、核算员、办公室各岗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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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从即日起执行。
公司办公室、质监部
2006.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