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市总工会《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二、 市总工会《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三、 平安保险公司《上海市教师门、急症补充医疗保险》
四、 市总工会《上海市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
五、 市总工会《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六、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基金》
七. 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条款(摘录)

八.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保障给付范围
1、癌症:
肺、胃、肝、乳腺、食管、肠及肛门、胰腺、膀胱、白血病、宫颈、卵巢、宫体、甲状腺、鼻咽喉、肾、脑、恶心淋巴瘤、恶组、皮肤及其他
2、重型肝炎:
急性、恶急性、中晚期慢性
3、 其他重病:
尿毒症、心脏瓣膜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
颅内肿瘤手术、
4、 重大器官移植:
肾脏、心脏、肺脏、肝脏、胰脏、骨髓、主动脉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