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工作: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开展第一届“十佳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为了进一步引导女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乐于奉献,促进她们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等方面协调发展,健康成才,树立自尊、自强、自立、自信的女性形象,校妇委会联合校团委将于2007年12月~2008年1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一届“十佳女大学生”的评选活动,希望广大女大学生踊跃参加自荐和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女大学生(包括本科生、高职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上要求进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严以律己、遵纪守法,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4、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公益、文体等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显著。
  
    三、评选方法:
  由各分团委组织女大学生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方法,然后自下而上听取意见进行评选,确定学院候选人名单后上报校团委、妇委会。
在各学院上报的材料中,团委、妇委会与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最后评定二工大“十佳女大学生”人选。
 
    四、评选名额:
    报校“十佳女大学生”候选人共15名,其中经济管理学院3名,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各为2名,其他学院各为1名。
 
    四、评选时间:
    1、12月评选通知下发,各学院进行宣传活动与评选。
    2、1月11日前上报事迹材料、登记表、候选人照片(6寸生活照)(电子文档发送sj@sspu.cn、wuyin@sspu.cn)。
    3、1月14日评审小组评定“十佳女大学生”人选。
    4、1月16日~1月23日“十佳女大学生”名单公示。
    5、2008年“三八”妇女节进行命名表彰。
 
    五、奖励办法:
    1、对“十佳女大学生”称号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2、在校园网、校报、广播台、宣传栏进行事迹宣传。
 
 
 
 
 
 
校妇委会、校团委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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