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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上海市军天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签订精神文明共建协议

  6月4日,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上海市军天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签订了精神文明共建协议。校党委副书记、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世平与上海市军天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院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光明共同签署协议。校党委宣传部部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黎霞,校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经晓峰,校团委书记施静随行前往军天湖农场区参加协议签署仪式。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同日举行。同时,上海市军天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在我校设立“上海市军天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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