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新一轮文明创建,构建和谐校园,迎接市科教党委系统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中期考核,2月28日上午,我校在图文信息中心201会议室召开了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会。校领导徐佩莉、胡寿根、李世平、胡晟、莫惠林以及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体委员、校文明办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科教党委宣传处副处长、文明办副主任劳晓芸在会上就上海市高校文明单位(和谐校园)测评指标体系作了讲解。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李世平主持。
校文明委主任、党委书记徐佩莉在会上对迎接市科教党委系统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中期考核工作作了动员。徐佩莉在讲话中就推进我校文明创建,提升创建水平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学习十七大对全国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学习市第九次党代会对上海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学习科教党委对科教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要提高对新一轮创建工作的新要求和文明单位创建新起点的认识。二、各负其责,进一步做好工作。做好组织领导、教育培训、参与动员工作、各负其责、考核监督等五方面工作。三、改革创新,进一步开拓创建。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克服骄傲自满的情绪,树立谦虚谨慎的态度;克服因循守旧的理念,树立开拓创新的观念。要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有效性。
校文明委副主任、校长胡寿根在讲话中强调指出:第一,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突出和谐创建的主题。第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谐校园建设是一项凝聚人心、全员参与的重要工作。经过两轮的精神文明创建,我们的创建组织健全,创建理念清晰,在新一轮的创建工作中要进一步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落实。第二,文明单位创建、和谐校园建设是立体的、全方位的工程。在我校前两轮的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涌现了很多围绕中心工作的实事,因此,新一轮的精神文明创建应继续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展开,要抓实创新有亮点,希望通过文明创建与和谐校园建设能有力推进学校的各项工作。
校文明委副主任、校文明办主任、党委副书记李世平对做好中期考核工作作了部署。李世平说,一、精神文明(和谐校园)创建工作要立足长远。一是积极探索新的途径,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二是广泛动员全员参与,进一步扩大工作影响;三是注重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二、精神文明(和谐校园)创建工作要着眼眼前。第一,各部门、学院要结合本职工作,继续做好精神文明基础创建工作。第二,明确责任人,扎实、稳步、有效地推进。第三,要制定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
科教党委宣传处副处长、文明办副主任劳晓芸在会上对上海市高校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新的测评指标形成过程、基本定位、主要内容和创建的要求等方面内容作了系统讲解。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