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期间具有如下职责和权利: 第一,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向党的领导机构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第二,讨论和决定同级党组织的重大事情。 第三,监督党组织的负责人,对党组织负责人提出批评意见。 第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或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五,反映党员、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需要由党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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