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工程学院(筹) “与企业同行、和浦东同辉”系列活动之二:
青年教师培养签约仪式暨新任课程教师试讲活动举行
2007年6月22日,环境工程学院(筹)于环境楼200会议室召开了青年教师培养签约仪式暨新任课程教师试讲活动。环境工程学院(筹)院长、指导教师王景伟,直属党支部书记、副院长李燕芬,副院长、指导教师谢华清,校教学督导、指导教师谢洪勇,校第三届优秀教学奖二等奖获得者、指导教师高桂兰,确定培养的青年教师,下学期新任课程教师以及其他部分教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环境工程学院(筹)副院长梁波住持。
签约仪式前,院直属党支部书记李燕芬老师发表了讲话,简要说明了我院青年教师培养的目的和意义,并对青年教师提出了希望。
环境工程学院(筹)青年教师培养制度,是根据我院自身现实情况和未来教学的发展要求而制定的。其目的是为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搭建一个学习锻炼的平台,通过我院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对新进院教师的教育教学等进行指导和培养,让每一位新教师尽快熟悉教材教法,学会一定的教育教学技能技巧,促进青年教师快速、健康成长,使他们尽快达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同时,我院为保证培养质量,对遴选指导老师作了相关规定,即指导教师应该是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参加教学改革,重视教育思想的学习和研究,业务知识渊博,教学经验较丰富,讲课效果优秀,熟悉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师。而列为我院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的条件是新进学院的青年(新)教师(含新到岗应届毕业生或新引进人才未从事过教学工作的教师)。
我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本次共确定四名指导教师和四名培养教师,培养期限一年。四名指导教师中既有培育学科的带头人,也有校金桥学者,既有任教多年的教授,也有奋发有为的新锐。
签约仪式后,我院第三届校优秀教学奖二等奖获得者高桂兰老师介绍了参赛情况,并和大家分享了她的教学经验。
随后,我院下学期新任课程的授课教师进行公开试讲。环境学院(筹)设立新任课程公开试讲制度的目的是增进教师间的交流,提高教师新任课程开课质量。该制度要求任何进入环境工程学院(筹)不满1年的新教师或环境工程学院(筹)第一次讲授某门课程的教师,在开课前,均需上一次所任课程的公开课。公开课试讲考核按照校优秀教学奖的评分要求进行。
六位新任课程教师分别进行了15分钟试讲,并接受5分钟的提问。六位评审教师分别就教师素养和态度、教学目的和效果、教学过程和方法等方面提出问题和意见。评议结束后,评审教师一致认为,新任课程教师准备都较充分,初步达到开授新课的要求。但部分新进年轻教师因缺乏课堂教学锻炼,略显紧张,因此他们应加强锻炼和学习,借助我院青年教师培养平台,尽快成长,为我院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