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域名申请

申请注册域名的用户,应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请下载并打印申请表,正确填写相应内容,送交网络信息中心处理。下载申请表

1、凡已申请加入校图网,并是院系部处级集体用户,均可依照本规则向网络信息中心用户服务部申请注册城名。

2、申请注册成名的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则对城名使用及管理的规定。具有相应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并指定一名合格的技术及管理联系人负责与网络信息中心的联系。

3、申请注册的域名的前三级分别为CN、 EDU和SSPU,第四级用户单位名字段。完整的域名形式为:

用户单位名字段. sspu. edu. cn

4、用户单位名字段的命名,采用如下规则:

1)单位名字段长度不超过10个字符,有效的字符是26个英文字毋和数字字符及下划线。

2)单位名字段的命名以有意义为原则。一般用单位的英文或汉语拼音名称,若名称太长,则取其缩写形式。

3)单位名若发生重复,则加相应序号来区分,或由网络信息中心与用户协商决定。

5、经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申请注册域名的用户可分配其下一级的域名,但必须自行制定相应的分配及管理规则,报网络信息中心批准后施行。申请下级城名的分配授权可在申请注册城名的同时申请,也可以以后单独申请。

6、有权分配下一级域名的用户,应按期(半年一次)将下级域名分配及使用的情况向网络信息中心通报。否则,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取消其下级域名分配权。

7、域名注册申请获得批准的用户,应根据《 CERnet管理办法》,《 CERnet安全管理协议》及《 CERnet用户守则》加强对网络使用及安全的管理,严格遵守学校校园网管理的规定,并接受网络信息中心的管理及检查。违者,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取消其域名。

8、本规则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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