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浦东新区龚路派出所关于申领“第二代身份证”的最新通知,我校尚有部分集体户口教职工及学生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请你们于9月底前至龚路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原身份证自明年起不再使用。
受理所需材料:《换发“二代证”照片采集单暨领取凭证》,保卫处(综合楼109室)领取;原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学生证。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5:30
受理地址:浦东新区龚丰路295号(龚路派出所)
交 通:公交630路直达
注:如原身份证遗失的教职工和学生请写明遗失原因,至保卫处(综合楼109室)开据补办身份证证明。
保卫处
200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