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精神和市教委关于开展重点课程建设中期检查的通知,现将我校2005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
请各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组根据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要求,结合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并在2006年9月20日之前将自查报告上报教务处。自查报告包括以下方面:
1.建设目标及实施方案;
2.计划进度及实施情况;
3.经费的落实情况和使用情况;
4.建设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存在的问题;
5.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学校检查
教务处于9月22日(周五)上午组织评委检查,程序如下:
1.各课程负责人汇报课程建设情况(采用PPT形式,每门课程15分钟)。
2.评委提问。(每门课程10分钟)。
3.检查课程建设材料。
4.评委综合评议,给出最终检查意见。
检查地点:综合楼104室。
三、市教委抽查
市教委将根据学校的自查结果组织专家抽查,对中期检查不合格和未能如期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课程将视情形给予该课程限期整改或取消重点课程建设的决定。
教务处
200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