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全面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今年我校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使大学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实现自身价值,共同谱写一曲“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新时代颂歌。
为确保今年活动顺利开展,现就申报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实践育人的有形载体,是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有力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大学生素质拓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活动组织方式
今年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采取个人分散活动为主、集中组队为辅的方式。
1、集中组队
校团委、各学院团委及直属团总支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募等方式,组织一批实践团队,在不同的领域以不同的形式集中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2、个人活动
根据要求,今年我校一、二年级学生都要利用假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填写社会实践鉴定卡和撰写社会实践论文或小结。
三、参考内容
1、社会调查
2、志愿服务
3、“红色之旅”考察学习
4、三下乡、四进社区
5、挂职锻炼
6、就业见习
7、政策宣讲
8、自然科研
四、工作具体步骤
1、确定时间地点
团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寻求社会实践时间和地点。为方便联系,团队可于4月17日——5月5日(9:00——16:00)到校团委开具有关证明,然后自行与实践地联系,最终需要得到实践地的接收证明。
2、做出实践计划
具体化:选定活动内容,确定实践课题和活动计划。
专业化:根据实践地的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特点,充分发挥学科优势。
书面化:写成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
3、申报
立项申报:各团队可于4月17日(周一)——5月31日(周三)9:00——18:00到校团委领取统一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和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或在校团委网站(http://tuanwei.shspu.edu.cn)下载相关表格,填好有关内容。于5月31日9:00——18:00上交所有材料至校团委办公室。
等候批复:到各院(系)团委盖章,征得各院(系)团委的批复同意。
注意——
(1)、申报受理截至5月31日(周三),各团队请及时完成申报工作。
(2)、各个团队必须办理保险,学校将统一给予每人一定数额的保险补助。
(3)、上交材料清单:
A.立项登记表(请按相关说明准确填写,签章齐备)。
B.接收单位证明(注明实践地接收单位负责人名单以及联系方式)。正式立项必须有实践地接收证明,特殊情况(如无具体实践地)请上交书面说明材料,否则不予资助。
C.详细实践计划。
D.所有已签字的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E.已办理保险的相关证明(可以是保险办理单的复印件)。
4、立项
6月上旬,校团委将根据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确定各团队及资助经费。
5、出征
6月中旬,召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0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出征仪式。分发部分活动经费及相关物品,明确注意事项。
6、实施
项目的实施和活动的宣传报道:7月8日——8月20日
7、项目总结成果上报:9月11日——9月15日
8、总结表彰
各院团委及直属团总支在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要注重收集活动材料,做好社会实践的总结准备工作。校团委今年将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展及总结表彰大会,评选“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项目奖”、“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千字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论文”,并推选部分活动项目参加上海市奖项的评选。
五、工作要求
1、要早发动、早调研、精心策划。各级团组织要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策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立方案。
2、要始终突出思想政治教育这根主线。要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全过程,引导大学生在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主义道路。
3、要合力打造活动项目品牌,不断创新。各团队要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品牌意识,深化社会实践活动内涵,增强社会实践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开拓创新、广辟渠道,使更多大学生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4、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规模大、涉及面广、时间集中,各学院要协调配合,形成整体优势,可以跨学院组队。要求以DV资料、实物、图片、照片反映、记载实践过程,广泛宣传报道本学院的实践活动,同时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到校团委。
5、各院团委及直属团总支应将活动方案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要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
6、加强基地建设,每个学院至少要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同时树立品牌意识,建立的实践基地统一命名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200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