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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度校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中心:
    为加强我校课程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06年度课程建设立项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已开设的课程。着重本科公共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的立项建设,兼顾少量高职高专课程;
    2.申报课程建设的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课程负责人应实际承担所申报课程的教学任务;
    3.作为课程负责人同一批次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二、建设周期与建设经费。
    2006年度校课程建设的周期为2006年6月~2008年6月 ,中期检查时间为2007年4月。学校根据课程建设内容对每门立项课程提供不超过2万元的经费资助,课程所在院系按照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建设经费分别在立项、中期检查阶段按50%、50%拨付。具体办法参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三、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课程建设申报表》;
    2.各教学单位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教研科,并提交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截止日期为2006年5月10日,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50217004,EMAIL:zhouxiang@sspu.cn)。
    3.教务处综合初审后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核定;
    4.学校公布课程建设立项名单,启动新一轮课程建设。  
 
   
 
    附:
 
 
 
 
教务处
200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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