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中心:
为加强我校课程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06年度课程建设立项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已开设的课程。着重本科公共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的立项建设,兼顾少量高职高专课程;
2.申报课程建设的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课程负责人应实际承担所申报课程的教学任务;
3.作为课程负责人同一批次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二、建设周期与建设经费。
2006年度校课程建设的周期为2006年6月~2008年6月 ,中期检查时间为2007年4月。学校根据课程建设内容对每门立项课程提供不超过2万元的经费资助,课程所在院系按照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建设经费分别在立项、中期检查阶段按50%、50%拨付。具体办法参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三、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课程建设申报表》;
2.各教学单位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教研科,并提交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截止日期为2006年5月10日,过期不再受理;
3.教务处综合初审后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核定;
4.学校公布课程建设立项名单,启动新一轮课程建设。
附:
教务处
200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