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学校本科重点专业(教学高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升本科专业改革与建设水平,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科重点专业(教学高地)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学校从即日起启动本科重点专业(教学高地)建设项目的申报。
凡申报学校重点专业(教学高地)建设项目的院系,请组织专业负责人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科重点专业(教学高地)建设项目申请书》并撰写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需打印稿和电子稿)。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教研科。(联系电话:50217004,EMAIL: zhouxiang@sspu.cn)申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4月20日。
教务处 2006.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