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表彰在教学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优秀教师,我校特设置优秀教学奖。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优秀教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继2003年第一届优秀教学奖评选活动后,我校将于本学期开展第二届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评选办法》,严格遵守评奖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准确把握评选范围和评选程序。本次评选分为学院选拔和学校评选两个层次,请各学院先期在学院内部进行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在院内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参加校级评选的参评教师。现对评选工作各阶段事项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学院评选
1.教师申请(3.30-4.8):凡是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采用个人自荐、他荐和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评选(4.11-4.22):各学院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提出申报的教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生评价、教师互评和学院领导评价。具体评选方法由各学院在保证真实、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
3.学院推荐(4.25-4.29):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由学院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表》,按本院专任教师总数7%的比例推荐参加校级评选的教师。最近三个学期在学生评教结果中(以教务处发评教结果排名为准)有一次以上(不含一次)排名处于所在院系后三分之一者,原则上不予同意参加校级评选。各学院将《推荐表》和参评材料(示范课教案、电子课件等)于2005年4月29日前报送教务处。
第二阶段:校级评选
1.学校审核(5.9-5.20):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推荐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提交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名单,名单公示一周,其间有异议者可向教学工作委员会反映。
2.学校评选(5.23-6.3):学校将组成专家评议小组通过对入围教师现场随机听课及课后学生座谈会、公开课集中评议、相关材料评阅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优秀教学奖的等第,获奖名单最终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3.公示、公布与奖励:优秀教学奖的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两周,公示结束即与公布。2005年教师节学校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