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竞赛目的
创新是民族发展的推动力,是民族进步的灵魂,培养创新思维也是当前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次竞赛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设计能力,提高创新作品设计、制作水平。
二. 竞赛内容:
1. 每一个(组)参赛者完成一件创新作品实物及设计技术文档。
2. 没有主题限制,可以涉及任何学科。
三. 作品要求:
1. 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参赛作品可以是某种新颖的应用或新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多种技术的交叉应用,也可以是某种成熟技术在特定行业或领域中的应用空白。
2. 具有现实应用性。可以具有可用性、装饰性和娱乐性的任一特性。
3. 具有技术合理性。参赛作品在实现技术的选择方面必须具有合理性,应能合理应用技术方案。
4. 具有完整的技术文档。参赛者需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文档需装订成册,具有良好的可读性。
四. 竞赛规则:
1.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 参赛者可以个人或组队的形式参加。可以有一位指导教师或一个指导小组。
3. 指导教师可以指导学生选题,设计方案的论证;但具体的软件编程、系统调试和设计报告撰写等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
4. 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规。
5. 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表示完全接受该活动的所有条款。
6. 活动的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 参赛资格
1. 必须是我校在校学生,指导教师不局限于学校教师;
2.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作品。
六. 竞赛时间规定
1. 2008年5月15日前提交申请(向实验实训中心办公室索取和提交表格)。(附表一)。
2. 2008年6月18日前确认参赛资格。
3. 2008年10月8日前提交作品和技术文档。
4. 2008年10月22日前完成预审,通知参赛者。
5. 2008年11月19日正式竞赛。
七. 评审办法:
1. 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
2. 评审内容:根据作品要求按创新性、应用性、技术合理性等要求评审。
3. 评审过程:
(1) 作品实物:评定设计思路的创新性,应用性、技术合理性。
(2) 技术文档:文档的完整和规范性。
(3) 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综合评分、集体讨论,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级。
八. 奖励办法
1. 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鼓励奖若干。
2. 竞赛设两个单项奖: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应用奖1名,单项奖可在所有作品中评选。
3. 竞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单项奖按学校规定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4. 参加“创新思维设计”竞赛活动(按规定提交作品)的同学按学校规定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主办:实验实训管理处
协办:学生处
承办:实验实训中心
2008-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