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部会议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市科教党委关于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民主治校和依法治校,更好地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提高会议效率,特制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部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
1.党委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如有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2.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
3.党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4.党委会议题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向党委成员征集后,报党委书记 确定,并准备好会议要讨论的书面材料。除临时召开会议外,会议的时间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党委委员。党委委员不能出席会议的,或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
5.党委会可根据需要,召开扩大会议。参加或列席扩大会议的人 员,由党委书记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二、书记办公会
1.书记办公会是研究处理党委日常工作的会议。书记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
2.书记办公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参 加。党员校长视需要参加。有关列席人员由党委书记确定。
3.书记办公会议事范围:(1)酝酿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问 题;(2)对党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3)交流日常 工作情况。
三、校长办公会
1.校长办公会是研究处理行政日常工作的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2.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副校长、校长办公室主任参加。校长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校长召集主持。
3.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由校长负责的行政管理工作。研究、决定、落实党委会决议的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措施。酝酿需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方案。确定需向党委会通报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四、党委书记、校长碰头会
1.党委书记、校长碰头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2.党委书记、校长碰头会参加人员: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办公室主任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
3.党委书记、校长碰头会沟通党委、行政工作情况,交换对学校 重要工作的思考意见,协调学校党政工作安排。
五、党政联席会议
1. 校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 校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校党政联席会议可视内容需要扩大至有关人员参加,扩大参加人员由书记、校长确定。
3. 校党政联席会议内容:(1)通报党委、行政有关工作情况;(2)研究落实学校党政有关重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措施;(3)协调学校党政工作安排;(4)对学校工作进行务虚;(5)酝酿需提交党委会讨论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方案。
六、各条线工作例会
1. 各条线工作例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由校分管领导主持召开。
2. 各条线工作专题会议,由校分管领导决定召开,由校分管领导或职能处室处长主持。
七、学院、机关处室党政正职会议
1.学院、机关处室党政正职会议一般一至两月召开一次。如有需
要也可临时召开。
2.学院、机关处室党政正职会议,由校党委会同校行政共同召开。
3.学院、机关处室党政正职会议参加人员: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校长、副校长;学院院长、中心、部主任、党总支书记、机关处室党政正职、主持工作的副职、校工会、团委、妇委负责人。
4.学院、机关处室党政正职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2)部署学校年度、学期、重要阶段、重大专项工作;(3)通报学校工作重要信息,提出工作要求;(4)协调学校有关重要工作。
5.学院、机关处室党政正职会议可视内容需要,扩大至学院、机 关处室党政副职、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少民联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八、各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
学校各委员会、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每年向党委作一次专题工作汇报。
九、双月座谈会
1.双月座谈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原则上在4月、6月、10月、12
月召开,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2.双月座谈会由校党政领导、各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少民联等人民团体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3.双月座谈会由校党政领导就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通报
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十、中心组学习会
原则上每月二次。其中一次可扩大至各党总支中心组,或和校党政联席会议、中层正职会议、双月座谈会结合进行。
十一、每周四为校部无会日。
十二、原则上同一对象每周参加校部会议时间不超过周工作日的五分之二。
十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004年9月1日
主题词:教育 校部会议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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