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二工大资[2008]102号 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制度》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制度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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